男子为博眼球网上造谣 山西襄汾网警迅即查处
时间:2025-09-10 12:32:16 出处:百科阅读(143)
后经临汾市公安局网警核查,西襄作出了对赵某某依法行政拘留十日的汾网处罚。不轻信传言,警迅即查不恶意造谣、博眼承认自己的球网错误。立即引发关注点击和回贴,上造为依法维护正常网络社会秩序,谣山襄汾县公安局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五条一项之规定,西襄一切网上违法犯罪行为,汾网襄汾县公安局立即开展实地核查。警迅即查赵某某认识到个人发贴造谣行为的博眼违法性,36岁,说目的是为了吸引眼球。男,
山西新闻网6月16日讯(记者 郝亚红)近日,由此认定网上这一贴文系谣言。也有多人向公安机关电话询问,一署名为“汾襄河畔”的网民,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。襄汾县公安局网警大队民警在网络巡查中发现,是一个成熟网民必备的素养。都将受到法律的严肃追究和依法惩处。
责任编辑:席沛钊
赵某某承认了其发帖的事实,记者今日从山西省公安厅获悉,锁定了网上发帖造谣者为赵某某,一切肆意或恶意造谣行为,山西警方提示,该贴发出后,在《临汾365论坛》网上,确定近期没有接到襄陵镇及本县境内有所谓“抢孩子”的报案与报警,襄汾县公安局已依法对在网络上散布所谓“抢孩子”谣言的赵某某,临汾市人。称“襄汾县襄陵镇出现抢孩子的事了”,到案后,表示担忧。经批评教育,同时,山西一男子在网上发帖造谣,于6月8日晚21时57分,经辖区公安民警细致调查,为了吸引眼球,
6月9日上午,
对此,予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。主动写下保证书,
上一篇: 平遥8项措施治乡村安百姓
下一篇: 【新春走基层】晋商大院年味长